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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結果公告
二、項目名稱:郎溪縣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車采購項目(第一包二次發(fā)包)
三、成交信息
供應商名稱:廈門金龍聯(lián)合汽車工業(yè)有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廈門市集美區(qū)金龍路9號
成交金額:人民幣(大寫)伍拾陸萬元整
四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五、其他補充事宜:
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,在工作時間向提出質疑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宣城市交投汽運有限公司安全機務部0563—3035891.
地址:宣城市宣州區(qū)龍川路5號
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提出投訴。
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、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六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監(jiān)督人信息
名稱:宣城市交投汽運有限公司
地址:宣城市宣州區(qū)龍川路5號
聯(lián)系方式:安全機務部0563—3035891.
2024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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